出口押匯
來源:發布時間:2017年10月10日
【產品說明】 出口押匯是指出口商發出貨物并交來信用證或合同要求的單據后,我行憑所交單據向其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
【產品功能】 用于滿足出口商在信用證或托收項下的短期資金融通需求。分為信用證項下單據押匯、D/P托收押匯、D/A托收押匯等幾類。
【產品特點】
1、加快資金周轉。在進口商支付貨款前可提前得到償付,從而加快資金周轉速度。
2、簡化融資手續。融資手續相對于流動資金貸款等簡便易行。
3、改善現金流量??梢栽黾赢斊诂F金流,從而改善財務狀況。
4、節約財務費用??筛鶕煌泿诺睦仕竭x擇融資幣種,從而節約財務費用。
【適用客戶】
1、出口商流動資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資金周轉開展業務;
2、出口商在發貨后、收款前遇到臨時資金周轉困難;
3、出口商在發貨后、收款前遇到的新的投資機會,且預期收益率高于押匯利率。
【申請條件】
1、依法核準登記,具有經年檢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合法性和經營范圍的有效證明文件;
2、擁有貸款卡;
3、擁有開戶許可證,并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
4、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
5、出口商應在我行有授信額度;
6、對于D/A托收押匯,出口商應在我行有授信額度,且客戶信用等級較高。
【業務流程】
1、出口商與我行簽訂融資協議(首次申請時),并同時向我行提交出口單據及押匯申請書;
2、我行經審核單據后,將押匯款項入出口商賬戶;
3、我行將單據寄往國外銀行(信用證項下開證行或指定行,或托收項下代收行)進行索匯;
4、國外銀行收到單據后提示給信用證項下開證申請人,或托收項下付款人;
5、國外銀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歸還押匯款項。
【溫馨提示】
1、您需與銀行簽定正式的出口押匯總協議;
2、向銀行(通常為通知行或議付行)提出正式的出口押匯申請書;
3、信用證項下的押匯申請人應為信用證的受益人;
4、限制其他銀行議付的信用證無法辦理出口押匯;
5、申請信用證下出口押匯,應盡量提交單證相符的出口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