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時間:2017年10月10日
客戶在存入款項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需提前通知金融機構,約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額方能支取的存款。
特點:
靈活方便,存期不定,由客戶視自身需要隨時通知支取。
優勢:
保證客戶臨時支付需要,又避免較大的利息損失。
適用客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它組織,公司通知存款開戶的最低起存金額為50萬元,最低支取金額為10萬元。
主要業務品種:按提前通知的天數分為一天或七天通知存款。